question-icon 该拆迁安置房属于个人还是共有呢?

我家房子拆迁了,分了套安置房。现在家里人对这房子归属有争议,有人觉得是个人的,有人觉得是共有的。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拆迁安置房到底算个人的还是大家共有的,该依据什么来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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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判断拆迁安置房属于个人还是共有的问题上,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拆迁安置的相关概念。拆迁安置是政府或相关部门为了公共利益等原因对居民房屋进行征收后,给予被拆迁人的一种补偿方式。而拆迁安置房就是补偿的实物形式。 对于拆迁安置房归属的判断,关键在于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权属情况以及拆迁安置协议的约定内容。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个人所有,比如房屋产权登记在某一个人的名下,并且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拆迁安置协议也明确该安置房是对这一个人的补偿,那么通常情况下,这个拆迁安置房就属于个人所有。这就好比一个人自己拥有的东西被拿走了,得到的补偿自然也是归他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如果房屋产权原本登记在个人名下,那么在法律上这个房屋就属于这个人。在拆迁时,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安置房也应该归这个人。 然而,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共有财产,比如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那么在拆迁后,对应的拆迁安置房通常也属于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这说明对于共有财产的处理有严格的法律规定。 另外,拆迁安置协议也是判断的重要依据。有些情况下,即使被拆迁房屋原本是个人所有,但在拆迁安置协议中约定了安置房归多人共有,那么也应当按照协议来确定安置房的归属。这体现了合同的约定优先原则。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拆迁安置协议作为一种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遵守协议约定。 总之,判断拆迁安置房属于个人还是共有,要综合考虑被拆迁房屋的权属、拆迁安置协议的约定等因素。如果在这方面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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