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税法的征税对象是什么?
我对初级税法不太了解,想弄清楚初级税法里所说的征税对象到底指的是什么。是具体的物品,还是某些行为,又或者是其他什么呢?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释,让我明白在初级税法范畴内,哪些是要被征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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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税法中的征税对象,通俗来讲,就是对什么进行征税,它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比如,增值税是对商品和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税。 征税对象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首先是流转额,它包括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商品流转额指的是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因销售或购进商品而发生的货币金额,像企业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非商品流转额则是指各种劳务或服务性业务的收入金额,比如运输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这里的货物销售、服务提供等对应的流转额就是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其次是所得额,也就是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纯收入。比如企业的利润、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的企业所得就是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再者是财产,是指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例如房产税,就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有明确体现。 另外还有行为,某些特定的行为也会成为征税对象。像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对印花税的征税范围、税率等做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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