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个月冷静期的时间怎么算?
我和伴侣打算协议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我们不太清楚这个一个月的冷静期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是从提交离婚申请那天开始吗?中间遇到节假日怎么算?到时间后是当天就可以领离婚证吗?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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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的起算点是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当日。这三十天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所以期间如果遇到了法定节假日也计算在内。 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里的三十日同样是自然日。假设冷静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那么以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冷静期届满的日期,在这个日期之后的三十日内,双方仍需共同前往申请离婚证。如果超过这第二个三十日未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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