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强制冷静期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最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听说现在有强制冷静期。我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一回事,想了解下这个冷静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在这期间要是有一方反悔了怎么办,到期后又要怎么操作才能顺利拿到离婚证,希望能详细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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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强制冷静期是法律为了减少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协议离婚。具体内容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这就是离婚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要是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这三十日的冷静期届满后,接下来还有三十日。在这后续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要是没有申请,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举例来说,比如夫妻二人在1月1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那么从1月1日到1月30日就是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都能反悔撤回申请。若无人撤回,1月31日到2月28日(以平年为例)这三十天内,双方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就相当于撤回了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程序就终止了。 总之,离婚冷静期给予了夫妻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段,让双方能够更加理性地思考是否真的要结束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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