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卖房子收配套费是否合理?
我买房子时,开发商额外收配套费。我不太明白这费用合不合理,也不清楚自己有没有义务交。买房花了不少钱,再收这费用感觉负担更重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开发商这么做到底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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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开发商卖房子收配套费是否合理的问题上,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配套费是指开发商为了使房屋达到可使用状态,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费用,比如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设施的建设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相关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对于房价,若当地政府有明确规定,将配套费纳入房价的成本构成,统一核算,那么开发商再单独收取配套费就是不合理的。例如,一些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商品房销售价格应当包含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设施建设安装费用,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 从合同角度来看,如果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房价已包含配套费,开发商再次收取则构成违约。购房者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停止不合理收费。反之,若合同中明确约定配套费不包含在房价内,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开发商收取配套费在合同层面是有依据的。 此外,即使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根据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某些配套设施是房屋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且通常应包含在房价中的,开发商也不应再单独收费。购房者可以通过向当地物价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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