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了就必须要离婚吗?
我已经向法院起诉了,但现在又有点犹豫,不想离婚了。我不太清楚起诉之后是不是就一定会判离婚,还是可以有其他的结果。想了解下起诉之后是不是就必须要离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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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起诉并不意味着就必须要离婚。起诉离婚只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最终是否判决离婚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起诉了离婚,但如果法院经过审理和调解后,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是不会判决离婚的。而且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选择撤诉,撤回离婚的起诉。比如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夫妻双方达成了和好的共识,那么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所以,起诉之后不是必须要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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