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双方同意才能起诉吗?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我听说离婚要起诉的话得双方都同意才行,可我实在不想再和他过下去了。我就想问问,是不是真的必须双方同意才能起诉离婚啊?我自己能不能去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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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离婚起诉并不需要双方都同意。起诉离婚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即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想离婚的一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只要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即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所以,当你认为夫妻感情已经无法挽回时,你完全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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