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协议就算离婚了吗?
我和另一半签了离婚协议,本以为这样就算离婚了。但周围人说法不一,有人说签了协议就离了,有人说还得办手续。我现在很困惑,想知道签了协议到底算不算离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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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协议并不意味着就算离婚了。 在法律上,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只是一种约定,表达了夫妻双方对于离婚相关事宜的意愿和安排。但离婚协议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婚姻关系的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这意味着,即使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还需要经过离婚登记这一法定程序,领取到离婚证,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要经过法院审理并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且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才会解除。所以,签了离婚协议只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步骤,并非签了协议就算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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