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的时候,父母给了一笔陪嫁钱。现在和另一半有点矛盾,担心这笔钱的归属问题。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陪嫁的钱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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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陪嫁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陪嫁的钱是在结婚登记前给到女方的,那么这笔钱通常会被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它是女方在结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具有个人属性,不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就好比在结婚前女方自己存的一笔钱,那肯定是她自己的。 要是陪嫁的钱是在结婚登记后给到女方的,这时候就需要看父母有没有明确表示这笔钱是只赠与女方一人。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这笔陪嫁钱只给女方,那么它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是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的。 所以,陪嫁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给钱的时间以及父母是否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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