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吗?
我打算租套房子,房东说口头说下租金、租期这些就行,不用签书面合同。但我有点担心,万一之后有纠纷没个书面凭证不好解决。我就想问问,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得是书面合同吗?不签书面的会有啥影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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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不一定必须是书面合同,但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也就是说,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因为书面合同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租金金额、支付方式、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等重要内容。一旦日后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书面合同就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又无法确定租赁期限,那么法律上就会把这种租赁关系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这意味着,任何一方都可能突然终止租赁关系,给另一方带来不便。 而对于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情况,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不过,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可能对合同内容各执一词,难以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无论租赁期限长短,签订书面合同都是更为稳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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