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但没醉酒是否能算工伤?
我在工作过程中喝了点酒,但没达到醉酒的程度,之后在工作时受了伤。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的受伤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喝酒但没醉酒这种情况认定工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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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喝酒但没醉酒是否能算工伤时,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的定义。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然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也明确指出,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这里要注意的是,条例明确排除的是“醉酒”情况,而不是“喝酒”。也就是说,如果只是喝了酒但未达到醉酒状态,并不必然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具体到实际认定中,关键还是要看受伤是否与工作有直接关联。如果喝酒是工作的一部分,比如从事酒类销售、品酒师等工作,并且在合理范围内饮酒,之后因工作原因受伤,那么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但如果喝酒与工作毫无关系,只是个人的行为,即便没醉酒,在工作中受伤可能也难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喝酒但没醉酒能否算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各方面因素,依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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