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逃逸第二天还会被判为酒驾吗?


酒后逃逸第二天是否还会被判为酒驾,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在逃逸时处于酒驾状态,即使第二天酒精在体内有所代谢,但只要能够通过相关证据证明其在肇事时处于酒驾状态,依然会被认定为酒驾。例如,交警可以根据行为人肇事前行迹进行侦查,比如查看事故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看其在肇事前是否有饮酒行为,走访事故现场周围的目击者等方式,综合判断其是否酒驾。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其酒驾,就会按照酒驾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若仅因酒驾逃离而未引发交通事故,次日是否被捕取决于交警的执法力度。但如果酒驾引发交通事故并逃逸,将构成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罪行,需依据酒驾与逃逸双重标准进行惩处,处罚更为严厉。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