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是否免征印花税?
我手上有一些应税凭证的副本和抄本,不太确定这些需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我担心如果没弄清楚,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想了解一下在我国法律规定里,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到底是不是免征印花税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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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确实是免征印花税的。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而应税凭证就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相关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二)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之所以对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征印花税,主要是考虑到副本或抄本通常不具有与正本相同的法律效力和经济实质。副本或者抄本更多是起到备份、参考的作用,并非实际的交易或经济活动的直接体现。如果对其也征收印花税,会增加纳税人不必要的负担,也不符合税收公平和效率的原则。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就应另贴印花。也就是说,当副本或抄本被用于替代正本进行相关经济活动,具有了与正本相同的法律效力和经济功能时,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了。所以,纳税人在处理应税凭证副本或抄本时,要根据其实际用途来判断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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