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否算刑事犯罪?
我有个朋友,在一家国企工作,他私自把公司的一笔钱拿去用了一段时间。我有点担心他这种行为是不是犯罪了。想了解一下,挪用公款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刑事犯罪呢?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展开


挪用公款是否算刑事犯罪,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挪用公款罪的概念。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把公家的钱拿出来给自己用,并且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能构成这个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这里面提到了几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情形。第一种是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比如用公款去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不管挪用的数额多少,都可能构成犯罪。第二种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去进行营利活动,像拿去炒股、办企业等,这种情况就算很快把钱还回去了,也可能构成犯罪。第三种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还没有还的。 但是,如果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挪用公款的行为不符合上述的条件,就不一定构成挪用公款罪。例如,挪用的数额很小,而且很快就归还了,没有造成什么损失,可能就不构成犯罪,但可能会受到单位内部的纪律处分。 所以,挪用公款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算刑事犯罪的。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涉及挪用公款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准确判断行为的性质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