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掉生产日期是否属于造假打假行为?
我在超市买东西时,发现有商品的生产日期被擦掉了。我不太确定这种擦掉生产日期的情况,算不算是造假或者打假行为呢?我想了解下这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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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造假,简单来说就是故意制造虚假的产品信息或质量状况,以欺骗消费者获取不当利益;而打假则是指打击这些造假的行为。 擦掉商品的生产日期通常属于造假行为,而不是打假行为。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等。擦掉生产日期这种行为,使得产品的生产日期信息缺失,违反了这一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也有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擦掉生产日期的商品可能会影响消费者对其质量和有效期的判断,进而损害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需要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的生产日期标识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食品的生产日期是消费者判断食品是否安全可食用的重要依据,擦掉食品生产日期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消费者误食过期食品,危害身体健康。对于这种行为,法律会给予更严厉的处罚。 综上所述,擦掉生产日期是一种造假行为,而不是打假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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