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后逃匿是否构成诈骗?


在探讨民间借贷后逃匿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民间借贷和诈骗的基本概念。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企业或者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钱行为。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判断民间借贷后逃匿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行为人在借款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作为判断的参考: 一是看借款的理由和用途。如果借款人编造虚假的借款理由,或者将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挥霍浪费等非正当用途,导致无法归还借款,那么很可能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借款人谎称自己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实际上却拿去赌博输光了,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构成诈骗。 二是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态度。如果借款人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仍然大量借款,并且在借款后逃匿,逃避还款责任,这也表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相反,如果借款人确实是因为经营不善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还款,并且有积极还款的意愿和行动,只是暂时无法归还借款,那么一般不构成诈骗。 三是看借款时的行为表现。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提供了虚假的身份信息、抵押物等,以此骗取出借人的信任,获得借款后逃匿,那么也可能构成诈骗。 在实际案例中,如果出借人认为借款人的行为构成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如果认定构成诈骗罪,会依法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出借人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 总之,民间借贷后逃匿并不一定就构成诈骗,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出借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