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协议里约定的抚养费是否有效?
我和另一半为了买房办了假离婚,在离婚协议里约定了抚养费的问题。但现在我们关系有点僵,我担心这假离婚变成真的。想问下,这假离婚协议里定的抚养费还有效吗?会不会因为是假离婚就不算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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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其实并没有“假离婚”这一明确概念。一旦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行为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基础上,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而抚养费则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费用支出而支付给直接抚养方的费用。 关于假离婚协议中抚养费是否有效,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也就是说,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就是有效的。即便双方主观上认为是“假离婚”,但从法律程序上完成了离婚登记,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离婚协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决。如果对方仍然拒不履行判决,还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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