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我有一套自己住的房子,不是用来做生意的。我想了解下,像我这种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 房产,在法律方面有啥说法不?需不需要交啥税,或者有啥其他的规定不?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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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有一系列规定。首先,我们来谈谈房产税方面。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这是国家给予个人自住房屋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房子是自己居住,并非用于出租、开店等营业活动,那么在一般情况下,您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通常免交房产税,但如果该房产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原本自住的房屋改为出租给他人使用,这种情况下就属于营业性质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所以当房产用途发生改变时,相应的纳税义务也会发生变化。
此外,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也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二手房买卖时,会涉及到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如果您购买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而对于卖方,如果该房产满足一定条件,比如是家庭唯一住房且购买时间超过一定年限等,可能会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免征政策。这些规定旨在规范房产市场交易,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同时,也考虑到了个人住房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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