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之间动手打架的情况能否被认定为家暴呢?
我和另一半偶尔会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有时候情绪激动了还会动手。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算不算家暴,想知道判断两口子打架是否构成家暴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展开


两口子打架一般情况下不算家暴,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强调的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侵害。而两口子打架如果是相互动手,属于互殴行为,与家暴中一方对另一方的单向侵害有所不同。例如,夫妻双方因为某件小事发生争吵后相互推搡,且双方都没有明显受伤,这种情况通常不被认定为家暴。 其次,判断是否构成家暴还要看伤害程度。如果在打架过程中,一方对另一方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比如骨折、重伤等,且这种伤害是一方故意施加的,那么就可能构成家暴。比如一方在争吵中情绪失控,拿起凶器伤害另一方致其重伤,这种情况就符合家暴的特征。 再者,施暴目的也很关键。如果一方动手的目的是为了控制、虐待另一方,给对方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即使伤害程度相对较轻,也可能构成家暴。比如一方长期对另一方进行精神打压,偶尔还会动手吓唬对方,以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这也属于家暴范畴。 总之,不能简单地将两口子打架就认定为家暴,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