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子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另一半刚办完离婚手续,但对于之前买的房子归属问题不太确定。离婚协议里没明确房子怎么分,这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一起出钱买的。我想知道,现在离完婚了,这房子还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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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后房子是否还属于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判断离婚后房子是否仍属于共同财产,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房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并且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该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需要对这一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比如一方获得房子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子出售,双方分配售房款。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要是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婚后双方共同参与了还贷,那么参与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另一方是有权要求补偿的。另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房子的归属,那么就按照协议来确定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例如,双方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离婚后该房子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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