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买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前任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我自己出钱买了套房子。但前任突然说这房子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一份。我不太明白,离婚后我自己买的房,到底还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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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明确离婚后买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清楚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里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为止的这段时间。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当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婚姻关系就正式结束了。从这个时间点开始,双方各自取得的财产,就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也就是说,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资金购买的房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和另一方没有关系。因为此时双方已经不存在夫妻关系,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法。 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买房是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离婚后双方又有资金混同,或者有约定该房产为双方共有的情况,那就需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情况来判断了。不过仅就正常的离婚后一方独立买房而言,该房产是其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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