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买房属于谁的共同财产?

我刚和配偶办理了离婚手续,最近打算买套房子。但我有点担心,不清楚离婚后买的房子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如果不算,那它在法律上的归属是怎样认定的呢?我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免得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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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不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里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开始,一直到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离婚生效为止。 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而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已经结束,此后一方购买的房产,是其在没有婚姻关系约束下独立实施的财产购置行为,从法律角度看,该房产属于购房者个人的财产,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离婚后双方有约定,或者有证据表明双方存在共同出资购买该房产的行为,那么这个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比如,虽然已经离婚,但双方为了子女或者其他原因,约定一起出资买房并共同享有产权,这时就需要按照双方的约定来确定房产归属。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能需要结合实际出资情况、房产登记情况等因素,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房产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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