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前夫刚办完离婚手续,最近用自己的积蓄买了套房子。但前夫知道后,说这房子算我们共同财产,要分一份。我很困惑,离婚后我自己买的房子,怎么就成共同财产了呢?想知道从法律上讲,这房子到底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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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后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简单来说,就是从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依法解除或一方死亡时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而一旦夫妻离婚,婚姻关系解除,双方就不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各自取得的财产自然也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离婚后一方购买的房子,由于购买时间是在婚姻关系结束之后,通常情况下,该房子的所有权完全归购买者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双方在离婚时有关于财产的特殊约定,或者有证据证明购买房子的资金来源涉及到之前未分割清楚的夫妻共同财产等。但在一般的正常离婚且无后续纠纷的情况下,离婚后购买的房子是购买者的个人财产。所以,如果是在办理完合法有效的离婚手续之后购买的房子,通常应认定为购买者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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