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我在结婚前有一笔存款,是自己工作多年攒下的。现在我想用这笔钱买套房子,但又担心结婚后这房子会变成夫妻共有财产。我想知道,用婚前个人财产买的房子,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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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婚前个人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就是在结婚之前,个人通过劳动、继承、赠与等合法途径所获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只属于个人。而夫妻共有财产,简单来说,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屋,并且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该房屋仍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就意味着,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就像是把自己婚前的钱换了一种存在形式,从货币变成了房产,本质上还是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了房屋的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并且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外,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这可以视为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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