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检察院是否可以使用手铐?

我在新闻里看到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办案时给嫌疑人戴上了手铐。我就想了解下,检察院有权力使用手铐这类警械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用呢?有没有相关的规定来约束他们使用手铐的行为呢?
展开 view-more
  • #检察院权限
  • #警械使用
  • #法律规定
  • #约束性警械
  • #司法执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司法体系中,检察院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使用手铐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适用情形。 首先,我们要了解警械的使用是有着严格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检察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警察机关,但在一些特定的执法场景中,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时也可以依法使用警械。 从法律依据来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对检察院司法警察使用警械做出了规定。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武器。 那么,具体在哪些情况下检察院可以使用手铐呢?一般来说,当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司法警察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比如,在检察院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讯、押解、看管等环节,如果犯罪嫌疑人表现出不配合,有逃跑的意图,或者有暴力倾向,可能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时,就可以使用手铐将其约束起来,以保障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安全。 同时,使用手铐等警械也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司法警察使用警械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如果违反规定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也是为了防止警械的滥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检察院在使用手铐等警械时,还要考虑比例原则。也就是说,使用警械的强度要与犯罪嫌疑人的危险程度相适应。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是轻微的不配合,没有明显的暴力或危险行为,就不应该过度使用警械。 综上所述,检察院在符合法定情形和程序的前提下,是可以使用手铐的。这是为了保障司法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但同时也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以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