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戴手铐?
我因为一些事被当成犯罪嫌疑人协助调查,在被带去警局的路上,警察给我戴上了手铐。我心里有点疑惑,不是说无罪推定嘛,我还没被定罪呢,就给我戴手铐,这合理吗?犯罪嫌疑人都得戴手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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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并不一定都需要戴手铐。手铐属于警械的一种,是警察执行任务时用于限制人员行动的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这意味着,是否给犯罪嫌疑人戴手铐,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其他危险行为。如果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判断犯罪嫌疑人有上述危险情况,就可以使用手铐来保障执法安全和顺利进行。比如,犯罪嫌疑人情绪激动,试图逃跑或者有攻击他人的举动,警察为了防止其继续实施危险行为,保障周围人员的安全,就会给他戴上手铐。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配合调查,没有表现出危险行为,警察通常不会使用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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