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执行时会被戴手铐吗?
我因为涉及一起刑事案件,可能会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我特别担心在这个过程中会被戴上手铐,感觉那样很丢人。我想了解下,在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时候,是不是一定会被戴手铐呢,什么情况下会戴,什么情况下不会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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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对于是否会被戴手铐,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在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时,并非一定会戴手铐。一般而言,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配合执法,且不存在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其他危险行为的,通常不会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比如,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并且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种情况下,警方可能不会给其戴手铐。 然而,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试图逃跑、抗拒抓捕、可能伤害自己或他人等危险行为,警察就有权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来保障执法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例如,在抓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激烈反抗,试图挣脱警方控制,这种时候警察就会使用手铐将其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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