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结婚了,就想问问这房子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我很担心如果以后婚姻有变故,这房子的归属会有纠纷,想弄清楚它的法律性质,这样心里也踏实些。
展开


结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通常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小明在结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也只有小明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明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一方在结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子一般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三种情况,如果是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买房,无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是基于双方共同出资的事实,体现了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权益。比如,小张和小李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是他们的共同财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