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配不均该怎么办?


当遇到拆迁分配不均的情况时,可以参考以下解决办法: **沟通协商**:这是最基本且最优先考虑的方式。与拆迁方心平气和地讨论补偿准则,清楚表达自身的困惑和诉求。在协商过程中,各方应相互妥协和让步,尝试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分配方案。同时,协商的内容最好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以备后续参考或作为证据使用。 **研究法规**:深入了解拆迁补偿政策,明确自身应得的权益,确保自身权益未受到侵犯。例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调解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社村或相关机关的协助,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比如可以向当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他们介入调解。 **法律援助**:若协商和调解都无果,可以寻求法律支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向专业律师咨询,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能够证明产权的相关证明文件、分配协议以及沟通记录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联合行动**:若有多人面临相同的拆迁分配不均问题,可以联合起来,共同维权,这样能增强解决问题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