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房子纠纷该如何处理?


征地拆迁房子纠纷的处理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协商** 协商是解决纠纷最基本的方式。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可以直接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进行沟通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偿协议。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成本低、效率高,能够快速解决问题。例如,如果被征收人认为补偿金额过低,可以与征收部门协商提高补偿标准,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讨价还价,最终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 **调解** 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说服、劝导等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在征地拆迁纠纷中,常见的调解机构有政府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的过程中,调解机构会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能够接受调解方案,就可以签订调解协议,解决纠纷。例如,在一些地方,政府会设立专门的征地拆迁纠纷调解中心,由专业的调解员为双方提供调解服务。 **行政复议** 如果被征收人对征收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如对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等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被征收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行政复议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复议决定。例如,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征收部门作出的补偿决定不合理,可以向作出该决定的上一级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在征地拆迁纠纷中,如果被征收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或者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例如,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征收部门的征收行为违法,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征收行为违法,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民事诉讼** 如果征地拆迁纠纷涉及到民事权益的争议,如补偿协议的履行、房屋产权的归属等问题,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当事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例如,如果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了补偿协议,但征收部门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征收部门履行协议,支付补偿款。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