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造成的伤害一定是轻微伤吗?
我跟人起了冲突,动了手。我心里很慌,不知道把人打伤的程度如何。我想了解下,一般殴打他人造成的伤害是不是一定就是轻微伤呀,有没有可能是其他更严重的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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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造成的伤害并不一定是轻微伤。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伤害程度需要依据专业的伤情鉴定。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轻微伤则相对伤害程度较轻。 如果殴打他人导致的伤害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重伤的标准,如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那么就属于重伤。若造成的损伤符合轻伤标准,如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等情形,就会被鉴定为轻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殴打他人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则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殴打他人造成的伤害程度要经过专业鉴定来确定,不一定就是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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