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致轻微伤会怎么判?
我跟人起了冲突,一时没控制住动手了,后来对方去验伤是轻微伤。我很担心会被判刑,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判,会判多久呢,需不需要赔偿对方损失,赔偿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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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轻微伤通常指的是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轻度短暂功能障碍。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和致轻伤及以上的法律后果是有明显区别的。 一般来说,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并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面临像故意伤害罪那样的刑事处罚。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打人者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这些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除了要接受治安处罚外,打人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对方的损失情况来确定。比如,医疗费以医院的票据为准,误工费按照对方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所以,当发生这类事情时,建议积极与对方沟通赔偿事宜,争取达成和解,这样也有利于事情的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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