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管辖异议是否要交诉讼费?
我在一个官司里,觉得受理的法院没有管辖权,打算提管辖异议。但我不太清楚提管辖异议需不需要交诉讼费,要 是要交的话,费用是多少、怎么算呢?我想弄明白这个,好做下一步打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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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程序中,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意见或主张。那么,提出管辖异议是否需要缴纳诉讼费呢?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由此可见,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是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管辖异议的提出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其目的在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能够在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公正审理。如果法院最终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也不会因为提出管辖异议而额外收取费用。
不过,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同样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这类上诉案件也是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提出管辖异议本身不收取诉讼费,但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其他费用,比如如果案件进入实体审理阶段,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标的额等按照规定收取相应的诉讼费用。总之,单纯的提出管辖异议这一行为,当事人无需缴纳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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