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皮包公司是否属于犯罪?
我打算开一家公司,朋友提醒我别弄成皮包公司,不然可能犯罪。我不太清楚皮包公司的界定,也不知道成立皮包公司到底犯不犯罪,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要判断成立皮包公司是否属于犯罪,得先明白什么是皮包公司。皮包公司一般指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没有固定资产、没有固定工作人员,只是徒有其名,通常以诈骗等非法手段来开展业务的公司。 单纯成立皮包公司这个行为,在法律上不一定就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公司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如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等,就可以依法登记成立。所以,从公司设立程序上来说,仅成立皮包公司可能不违法犯罪。 然而,如果皮包公司成立后,利用公司名义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那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例如,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情形,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等。另外,如果皮包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就可能触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对此也有相关规定。 所以,判断成立皮包公司是否犯罪,关键要看其后续的经营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