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是否属于黑恶犯罪?


要判断聚众斗殴是否属于黑恶犯罪,需要先明确聚众斗殴和黑恶犯罪的概念。聚众斗殴指的是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黑恶犯罪是黑势力犯罪和恶势力犯罪的统称,黑势力通常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多次聚众斗殴、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持械聚众斗殴等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黑恶犯罪,刑法有更严厉的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单纯的聚众斗殴并不必然等同于黑恶犯罪。如果聚众斗殴只是偶发事件,参与者没有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没有长期以暴力等手段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等符合黑恶势力特征的行为,一般就按照聚众斗殴罪来处理。但要是聚众斗殴的行为符合黑恶势力的认定标准,比如斗殴的参与者形成了稳定的犯罪组织,长期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社会秩序和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那就可能被认定为黑恶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