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犯的是什么罪名?
我之前参与了一场聚众斗殴事件,当时就是头脑一热跟着去了。现在心里有点慌,想知道这种聚众斗殴在法律上到底算犯了什么罪名,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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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在我国刑法中涉及的罪名是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明确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这里的首要分子,通俗来讲就是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而积极参加者,就是那些在斗殴中表现积极,直接实施斗殴行为,对结果产生重要影响的人。并不是所有参与聚众斗殴的人都会被认定为犯罪,一般参与者通常不以犯罪论处。
比如,张三组织了一群人去和另一群人斗殴,张三就是首要分子;李四在斗殴中冲在前面,积极动手打人,李四就是积极参加者,他们可能会被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而王五只是跟着去了现场,但没有动手或者只是在旁边观望,王五可能就不会被认定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