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胃癌术后肠瘘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做了胃癌手术,术后出现了肠瘘的情况。现在我很担心这是不是医疗事故,我不太清楚判断的标准是什么,也不知道医院在这其中有没有责任。我想了解一下,像我这种胃癌术后肠瘘的情况,从法律角度看,到底算不算医疗事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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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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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胃癌术后肠瘘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的事实情况来综合考量。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医疗事故的概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通俗来讲,就是医院和医生在给患者看病治疗的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来操作,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等过失,给患者身体造成了伤害,这才构成医疗事故。 对于胃癌术后肠瘘这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为医疗事故。在医疗过程中,有些并发症是难以完全避免的。胃癌手术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手术,术后肠瘘可能是手术的一种并发症。如果医院和医生在手术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诊疗规范和操作流程,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肠瘘是由于患者自身身体状况、疾病的复杂性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的,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不构成医疗事故。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失误,像手术中损伤了肠道组织,或者术后的护理没有按照规范进行,对患者的观察不仔细,没有及时发现肠瘘的迹象并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等,这些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导致了肠瘘的发生,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在实际判断时,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专家组会对医疗过程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包括病历资料、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结合医学专业知识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医院和医生应承担的责任程度。 总之,胃癌术后肠瘘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要通过专业的鉴定和对具体情况的分析来确定。患者如果认为可能存在医疗事故,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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