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职时产量是否算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工资是跟产量挂钩的。现在我打算辞职了,但是不清楚辞职的时候之前的产量还算不算工资。我很担心公司会以我辞职为由,不把产量算入工资里,这样我就损失很多。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应不应该把产量算进我的工资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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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公司辞职时产量是否算工资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工资的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其中涵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当工资与产量挂钩时,产量对应的报酬其实就是计件工资的一种体现。计件工资简单来说,就是根据员工生产的产品数量或者完成的工作量,按照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工资。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这就意味着,员工在公司辞职时,只要是其在工作期间通过完成产量所应得的工资,都属于合法劳动报酬的范畴。公司没有任何理由克扣或者拖欠这部分工资。无论是在职员工还是辞职员工,他们基于产量所产生的工资权益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公司以员工辞职为由,拒绝将产量计算为工资,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属于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尝试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支付工资。此外,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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