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赔偿?
我刚进公司不久还在试用期,最近公司说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一下,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到底需不需要给赔偿呀?是公司给我赔偿,还是我可能要给公司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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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赔偿,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利。 其次,如果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相对复杂些。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赔偿。这里要求用人单位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并且有证据表明劳动者不符合这些条件。比如,招聘时明确要求岗位需要某种专业技能,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成果明显体现其不具备该技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要是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关系,那就属于违法解除。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通常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相关概念: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额外补偿,标准一般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经济补偿: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因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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