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我刚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工作没多久,突然就被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公司应不应该给我经济补偿,想了解下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到底在哪些情况下有经济补偿,哪些情况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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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当劳动者因自身原因,比如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这就好比你自己决定不干了,通常不能要求单位给补偿。 而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就比较复杂。如果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公司招聘要求会某种专业技能,面试时你表示具备,但试用中发现你实际并不掌握,这种情况公司解除合同就不用补偿。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那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若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等一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关键看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责任方。相关概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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