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构成不作为犯罪是否合理?


在探讨交通肇事逃逸构成不作为犯罪是否合理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不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罪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行为人本来有义务去实施某种行为,但却没有去做,从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这里的义务来源通常有法律规定、职务要求、先行行为等。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当一个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撞伤或者撞倒他人时,这一先行行为就使得行为人产生了救助伤者的义务。因为是他的行为导致了他人的受伤,他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救助伤者,比如拨打急救电话、报警等。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这就以法律的形式赋予了肇事司机救助伤者的义务。如果司机在肇事后逃逸,不履行这一义务,就属于典型的不作为。 从危害后果来看,交通肇事逃逸构成不作为犯罪是合理的。在很多交通肇事案件中,伤者往往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助而导致伤势加重甚至死亡。肇事司机的逃逸行为使得伤者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这种不作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将其认定为不作为犯罪,可以促使肇事司机在发生事故后积极履行救助义务,减少因逃逸导致的更严重的后果。 从刑法理论上来说,交通肇事逃逸构成不作为犯罪也符合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目的之一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交通肇事逃逸的不作为行为严重侵犯了伤者的生命健康权,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将其认定为犯罪,能够对这种行为进行有效的制裁和威慑,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严。 综上所述,交通肇事逃逸构成不作为犯罪是合理的。它既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刑法的基本原则,同时也能够起到保护受害者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