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父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 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购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例如,小明婚前,其父母出资为他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明名下,若无其他特殊约定,该房子就是小明的个人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 - **明确表示赠与一方且登记在其名下**:若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购房,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如签订赠与协议表明只赠与自己的子女,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这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小红婚后,其父母出资买房,签订赠与协议写明房子只赠与小红,且房子登记在小红名下,此房就是小红的个人财产。 - **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那么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小李婚后,其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没有明确说明是只赠与小李,房屋登记在小李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小张婚后,其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张和其配偶名下,该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父母出资但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情况**: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