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配偶结婚后,双方父母有出资帮忙买房的打算。但我们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买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想了解不同出资和登记情况下,房产归属是怎样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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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这种情况下通常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是《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男方父母出资60万,女方父母出资40万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其他约定,那么双方就按照6:4的比例按份共有该房产。 最后,如果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可以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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