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代签是否算数?


房屋租赁合同代签是否算数,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代签合同是有效的。当你明确授权他人代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这就相当于你把签订合同这件事委托给了这个人。从法律角度来说,这属于委托代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只要代签人在你授权的范围内签订合同,这份合同对你就有法律约束力,和你自己签是一样的效果。例如,你给朋友出具了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明确让他代你签订某套房屋的租赁合同,朋友按照你的要求签了,那这份合同就是有效的。 其次,如果没有得到授权,但事后被代签人追认了,合同同样有效。要是代签人没有事先获得你的授权就代你签了合同,不过你在知道这件事后,明确表示认可这份合同,愿意接受合同的约束,那么这份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有效。依据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所以,如果你在合理时间内追认了代签的合同,它就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要是既没有授权,事后也没有追认,那代签的合同一般对被代签人不发生效力。代签人没有合法依据代他人签订合同,被代签人也不认可,那么这份合同不能约束被代签人。不过,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签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除外。表见代理是指虽然代签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有代理权,从而与之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比如,代签人持有被代签人的身份证、房产证等重要文件,让对方有理由认为他是有代理权的,此时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