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全国通用的吗?
我在A城市工作交了住房公积金,现在想在B城市买房,不知道能不能用这边交的公积金,想了解下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全国通用的,在使用上有什么规定和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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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并非完全全国通用。住房公积金,简单来说,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项福利制度。 从提取方面来看,有些情况下的公积金提取是不受地域限制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在这些提取情形中,并没有明确限制必须在公积金缴存地使用。比如职工在异地购房,只要符合相关提取条件,就可以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然而,在贷款方面,公积金的使用存在较多限制,并非全国通用。目前,大部分城市仅支持在当地缴存公积金并在当地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过,随着政策的发展,也有一些城市之间开展了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例如,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部分城市实现了公积金互认互贷。这意味着在这些区域内,职工在一个城市缴存公积金,在另一个合作城市购房时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具体的合作城市范围和操作细则各不相同,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确定。 所以,住房公积金在提取上有一定的通用性,但在贷款方面,全国通用还未完全实现,使用时要充分了解缴存地和购房地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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