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欠下的债务和妻子有关吗?


老公欠下的债务和妻子是否有关,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这很好理解,就是两口子都同意借这笔钱,那肯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偿还责任。比如夫妻一起去银行贷款,都签了字,那这债务两人都得负责。 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像日常买菜、孩子上学费用、水电费这些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开销产生的债务,就算只有一方去借的钱,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这些开销是为了整个家庭,所以双方都有义务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有相关规定。 然后,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正常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说老公自己去买了特别贵的奢侈品,或者参与赌博输钱欠下的债,这些明显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一般是他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义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还是要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就得偿还。 另外,关于老公婚前的债务,原则上是他个人债务,与妻子无关。但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那就得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是这样规定的。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责任。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由负债一方自己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