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经营婆婆的生意挣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老公在帮婆婆经营生意,平时的收 益也没有分的很清楚。我就想知道,他在经营过程中挣的那些钱,从法律上来说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呢?我有点担心这方面的权益问题,想弄明白。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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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老公经营婆婆的生意所挣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老公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营婆婆的生意,并且这属于一种生产经营活动,那么正常情况下其经营所得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比如老公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管理,付出了劳动和精力,并且获得了相应的经济收益,这种收益就符合“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这一范畴。
然而,如果婆婆和老公之间有明确的约定,比如老公只是单纯的帮忙,拿固定的工资或者报酬,那么超出工资报酬之外的经营盈利部分,就不能简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婆婆明确表示生意的盈利归她个人所有,老公只是协助经营,这种情况下也不能将全部盈利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关键要看经营模式、各方的约定等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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