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过世了身份证还有用吗?

家里老人去世了,不知道他的身份证还有没有用。之前办了一些业务可能还会用到身份证,比如水电费代扣之类的,不清楚之后这些业务会不会受影响,也不知道身份证在老人去世后还能不能继续用于处理相关事务,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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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世身份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过世后,身份证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基本就失去了原有的效用。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它所对应的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当一个人去世后,其民事权利能力即告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意味着,死亡的自然人不再具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在实际生活中,人过世后,其家属通常需要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在办理户口注销时,公安机关会收回死者的居民身份证。 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会短暂涉及到已故人身份证的使用,比如处理一些生前未完成的事务,但这只是过渡性的,并且应该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一旦相关事务处理完毕,不应再继续使用已故人的身份证进行其他活动。若继续使用已注销身份的身份证进行经济活动、身份认证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严重的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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