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危房是否违法?
我家房子被鉴定为危房,政府说要进行强拆。我不太清楚这种强拆行为在法律上是否合法,想了解一下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强拆危房是违法的,什么样的情况又是合法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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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危房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强拆”。强拆分为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行政强拆是行政机关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司法强拆则是通过法院的裁定来实施的强制拆除。 从合法的情况来讲,如果危房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经过法定程序,强拆是合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另外,当危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时,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进行强拆。例如,房屋已经出现明显倾斜、墙体大面积裂缝等随时可能倒塌的情况,政府相关部门在履行告知、催告等程序后强拆,就是合法的。 而违法强拆的情况也较为常见。如果没有经过合法的鉴定程序就认定房屋为危房并强拆,这是违法的。房屋是否属于危房,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鉴定。此外,没有履行法定的通知、催告等程序就直接强拆也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若未遵循这些程序,强拆行为就不合法。还有,如果强拆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样属于违法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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