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公司法人与之前个人债务有关联吗
我自己开了家公司,我是公司法人。在公司成立前我有一些个人债务,现在担心这些债务会不会和公司有牵扯,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独立公司法人和之前的个人债务到底有没有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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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公司法人与之前个人债务通常没有关系。首先来解释一下公司法人,公司法人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和自然人不同。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这些财产和法人个人的财产是分开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公司要以自己的资产去偿还公司的债务,而法人个人的债务,应该用法人个人的财产去偿还,不能用公司的财产。 比如说法人在成为公司法人之前,欠了别人一笔钱,这属于他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找法人个人去要这笔钱,不能要求公司来偿还。而且,公司的债务也不会要法人个人用自己的财产来偿还,除非出现特殊情况。 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这种情况下法人可能要对这笔债务负责。但这也不是因为法人身份,而是因为这笔钱实际用到他个人身上了。总之,一般情况下独立公司法人和之前个人债务没关系,但特殊情况要依据法律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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